環保部集中發布28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
- 更新時間2018-03-30 16:14:35
詳細描述
近日環保部接連發布三則公告,先后發布二十八項環境保護標準,涵蓋了固定污染源廢氣、環境空氣、土壤和沉積物、固體廢物、水質范圍內低濃度顆粒物、SO2、NOX、氣態汞、有機氯、二噁英等多個項目的檢測方法及技術規范。
十三五之后,環保標準的發布速度明顯加速,近日,環保部更是接連發布三則公告,共公布二十八項環境保護標準,分別于2018年3月1日起和2018年4月1日起實施,公告發布的標準如下:
關于發布《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》等五項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(標準自2018年3月1日起實施)
一、《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》(HJ 836-2017);
二、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》(GB/T 16157-1996)修改單;
三、《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75-2017);
四、《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》(HJ 76-2017);
五、《惡臭污染環境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905-2017)。
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,原環境保護總局2007年7月12日批準發布的《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(試行)》(HJ/T 75-2007)、《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(試行)》(HJ/T 76-2007)廢止。
關于發布《水質六價鉻的測定流動注射-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》等十項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(標準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)
一、《水質六價鉻的測定流動注射-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》(HJ 908-2017);
二、《水質多溴二苯醚的測定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(HJ 909-2017);
三、《環境空氣氣態汞的測定金膜富集/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910-2017);
四、《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94-2017);
五、《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》(HJ 38-2017);
六、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總磷的測定喹鉬檸酮容量法》(HJ 545-2017);
七、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氯氣的測定碘量法》(HJ 547-2017);
八、《土壤和沉積物有機物的提取超聲波萃取法》(HJ 911-2017);
九、《固體廢物有機氯農藥的測定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(HJ 912-2017);
十、《環境標準樣品研復制技術規范》(HJ 173-2017)。
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,原環境保護總局1999年8月18日批準發布的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》(HJ/T 38-1999),2005年3月24日批準發布的《環境標準樣品研復制技術規范》(HJ/T 173-2005),2005年11月9日批準發布的《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》(HJ/T 194-2005),環境保護部2009年12月30日批準發布的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總磷的測定喹鉬檸酮容量法(暫行)》(HJ 545-2009)和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氯氣的測定碘量法(暫行)》(HJ 547-2009)廢止。
關于發布《水質百草枯和殺草快的測定固相萃取-高效液相色譜法》等13項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(標準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)
一、《水質百草枯和殺草快的測定固相萃取-高效液相色譜法》(HJ914-2017);
二、《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(試行)》(HJ915-2017);
三、《環境二噁英類監測技術規范》(HJ916-2017);
四、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汞的測定活性炭吸附/熱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917-2017);
五、《環境振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918-2017);
六、《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便攜式傅里葉紅外儀法》(HJ919-2017);
七、《環境空氣無機有害氣體的應急監測便攜式傅里葉紅外儀法》(HJ920-2017);
八、《土壤和沉積物有機氯農藥的測定氣相色譜法》(HJ921-2017);
九、《土壤和沉積物多氯聯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》(HJ922-2017);
十、《土壤和沉積物總汞的測定催化熱解-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923-2017);
十一、《COD光度法快速測定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》(HJ924-2017);
十二、《便攜式溶解氧測定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》(HJ925-2017);
十三、《汞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》(HJ926-2017)。